客户服务
风险揭示声明

声明并不能披露关于贵金属交易(伦敦金及伦敦银)的所有风险及其它重要事项。鉴于有关风险,客户在开始进行贵金属交易之前,应该清楚了解相关交易性质和风险程度,并知悉贵金属交易并不适合一般投资者。客户必须根据个人投资经验、目的、财政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相关因素仔细考虑贵金属交易是否适合客户本人。客户在开户及开始交易前应该咨询法律及其它独立的专业意见。客户必须清楚理解买卖贵金属的条件与条款及其义务。

贵金属交易的风险

l 保证金交易风险

贵金属交易带有相当高的风险。此类交易属于杠杆式交易,意指透过杠杆比例,借以让客户以极低的初始保证金来控制金额极高的交易合约。即使市场上出现微小变动也会对客户已经或将要存入的资金造成极大的影响。为了保持头寸,客户对于存入本公司的初始保证金及任何追加资金需承担可能损失的后果。如果市场变动对客户不利或者使得保证金水准提高,而客户未能及时追加保证金来维持头寸,将会导致在亏损的情况下被强制平仓,客户须对此造成的亏损负责。

l 降低风险的指令或策略

客户设置损失限制在特定金额的指令(例如“止损限价”指令)有可能并不见效或无法执行。如果订单是停损限价单,交易商无法保证订单能以限价执行或会执行。此外,一些使用头寸合并的策略,例如差价或同价对敲单与做“长仓”或“短仓”存在相同的风险。

l 其他贵金属交易的额外风险

1. 交易设施

大部分电子交易的设施由以电脑为基础的系统来进行交易指令的传递、执行、匹配、登记和交易清算。与所有的设施和系统一样,易受临时故障的影响。故客户收回某些损失的能力可能受限于系统提供者、市场、清算所及/或公司设定的有限度责任。这些有限度责任可能各有不同。

2. 电子交易

有别于公开喊价买卖的交易运作,客户通过电子交易可能会遇到由于电脑的硬件、软件及互联网传输引起的失误,而导致客户的指令处于未被执行或完全不会执行的问题,客户必须了解有关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交易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市场(包括正式连接到本地市场的市场)进行的交易可能使客户面临其他风险。在那些市场的相关规定下,投资者得到的保障可能不同或什至会减低对投资者的保障。在开始交易前客户应该询问任何与交易有关的规定,并了解本身所在地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可得到的补偿。

4. 暂停或限制交易与定价的关系

市场状况以及/或某些市场的运作条例(例如由于停市造成的任何贵金属暂停交易)有可能增加客户损失的风险,因为其可能导致完成交易或平仓等交易指令很困难或不可能实现。此外,相关资产与贵金属的正常交易关系可能不存在而缺乏相关资产的参考价格,因此很难评估或确定“公平”价格。

5. 存放的资金

客户必须熟悉各种有关“为进行当地或外地交易”而存放的金钱与财物有哪些保障,特别是在交易商资不抵债或破产的时候。客户可收回现金与财物的程度,受制于特定法例或当地的规则。在有些司法辖区,当清债出现亏空时,特地标明客户所有的财物将与现金一起被按比例加以分配。

6. 交易佣金与其他收费

客户在开始交易之前,应该了解清楚需支付的所有佣金、费用及其它收费。这些收费将会影响客户潜在的盈利或增加客户的损失。客户明白向贵金属账号投入的保证金等不作为存款用途,也无任何利息收益。